内蒙古证券期货业协会关于开展“12.4法制 宣传日·债券投资者权益保护教育”专项活动的通知

辖区各证券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金融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提高投资者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普及债券投资相关法规知识,根据内蒙古证监局工作部署,内蒙古证券期货业协会组织辖区证券经营机构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债券投资者权益保护教育”专项活动,现将活动相关方案印发,请遵照执行。

请各单位于2017年12月22日前将本次活动做法、活动效果等开展情况以工作简报方式报送至协会。(注:总部、分公司在内蒙的会员单位,由总部、分公司统一汇总后报送;营业部独立汇总报送。)

 

报送邮箱:nmzqxhpx@126.com

联系人:  王瑞   郭家琪

联系电话:0471-5317331   0471-5317515

 

 

附件1:

专项活动方案.PDF

 

附件2:

专项活动数据统计表.DOC

 

附件3:

内证期协发〔2017〕1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