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证监局开展“12.4”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016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证监会2016年投资者保护重点工作、12.4普法工作要求,内蒙古证监局联合内蒙古证券期货业协会组织开展主题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活动,将普法宣传、打非防非和投保投教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协同开展。

一、精心准备,认真部署

为确保“12.4”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内蒙古证监局在10月底即组织人员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并向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发文部署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此次“12.4”法制宣传活动将法制宣传与投保投教工作有机结合,以普及资本市场法律知识为基础,宣传打击非法证券活动为切入点,在活动开展前商请自治区通信管理局通过各运营商向全自治区近千万手机用户发送普法打非警示短信,内容包括“远离非法证券活动,防范投资风险”、“谨防题材消息陷阱,莫攀内幕交易险峰,莫信非法证券交易谎言”等,利用信息手段大范围宣传,提高普法专项活动的教育宣传影响力,切实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全面普法,重点宣讲

为了营造更好的法制宣传氛围,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成效,2016年12月4日,内蒙古证监局及内蒙古证券期货业协会一行10人,前往呼市润宇家居广场,选择人流密集地点,通过设立宣传站点、发放各类宣传材料、悬挂横幅标语、对投资者进行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活动,并有工作人员在现场向过往市民就证券期货相关法律知识、投资者保护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重点宣讲。

活动现场共发放普法宣传袋1000个、《沪深300股指期货问与答》、《“公平在身边”投资者保护系列从书:典型案例集》、《海外金融衍生品市场风险案例选编》、《莫将期市当股市》、《莫将期指当权证》等各类宣传资料1260余份,投资者填写《投资者调查问卷》1210余份,工作人员现场向投资者介绍《证券法》、《基金法》、《公司法》、《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等内容260余次,解答投资者在股票、基金、期货等方面的咨询130余次。

通过此次活动,深化了广大市民对资本市场的了解,有助于社会公众更好的认知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群众在今后的投资活动中遵法、守法、用法,帮助辖区投资者树立正确的风险理念和维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持续推进,确保成效

在活动结束后,我局对活动收回的《投资者调查问卷》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大部分投资者对我国证券期货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缺乏了解,在做投资决策时多依靠银行、证券工作人员的介绍,在出现纠纷时多采取与营业部自行协商的解决方式。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平台、展板、短信等方式向投资者宣传与其权益密切相关的证券期货法律知识,同时指导市场主体继续开展普法宣传和投资者教育活动,并视情况对辖区各类市场主体的普法宣传教育开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与考核评价,积极推进辖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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