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报打击市场操纵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案件部署情况

为了保持对操纵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证监会稽查部门决定于近日部署开展“打击市场操纵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将16起涉嫌市场操纵案件纳入此次专项打击行动。这是证监会继部署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专项执法行动后,开展的又一次专项执法行动。

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操纵案件逐步呈现以下趋势特点:一是涉及新领域、新类型、新手法案件增多,除涉及沪深交易所市场操纵违法行为以外,还涉及新三板、国债期货、商品期货和债券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传统操纵类型亦有利用新技术、新业务实施操纵的变化趋势。二是操纵手法多样化,操纵市场的违法人员采用虚假申报、尾市拉抬、连续买卖、自买自卖等多种违法手段进行市场操纵。三是个别违法主体曾多次被稽查部门查处或被交易所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屡教不改,恣意妄为,违法违规主观恶性强。四是个别当事人企图通过更换账户、跨区域开设银行证券账户、境外下单等方式逃避调查,更有甚者借道信托、资管及其他创新业务隐匿自身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是以交易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异常交易违法违规案件线索为基础,针对操纵案件所呈现出的上述规律特点和发展趋势,集中开展的一次专项打击行动。16起重点案件中涉及:某财经频道知名证券类嘉宾主持人“黑嘴”操纵案;“民间炒股高手”以代客理财为由募集资金通过多种手法操纵市场案;综合运用虚假申报、连续交易、盘中拉抬、对倒、封涨停等多种违法手段操纵市场案,以及一些市场关注度高、交易金额、获利金额巨大,操纵多只股票,或涉案主体为“累犯”、“惯犯”的操纵市场案件。为了确保此次专项打击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在专项行动期间,证监会将严格履行监管执法职责,并与公安部门密切合作,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如发现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办,根据案件查处情况陆续通报专项打击行动工作进展及有关典型案例。

操纵市场行为严重地破坏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误导和欺诈市场投资者,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破坏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任基础,严重影响市场秩序,一直以来都属于证监会严厉打击查处的重点违法行为。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对各类市场操纵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打击操纵市场违法行为中发现的超比例持股、违规减持、短线交易等违法行为予以一并关注,对于符合立案标准的立即立案稽查,做到无死角监控,严厉打击,确保市场秩序健康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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